稅務代征點是屬于什么單位(稅務代征點是什么意思)
作者:胡賢良 發布時間:2022-03-22 12:26:41 點贊:次
1.稅務總局印發了《委托代征管理辦法》(稅[shuì]務[wù]總局公告2013年第24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明確委托代征稅款[kuǎn]的相關問題,《辦法》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。有熟悉相關稅[shuì]收、法規的工作人員,能依法[fǎ]履[lǚ]行稅收代征工作。
2.現就有關注意事項解讀如下:注意事項:縣以上稅務局才可以委托代征。有利于稅收控[kòng]管和方便納稅人的其他關系。《辦法》明確,稅務機關[guān]確定的代[dài]征人,應當與納稅人有下列關系之與納稅[shuì]人有管理[lǐ]關系。
3.需要強調的是,武漢個[gè]稅補交查詢注冊會計師認為這是一個影響固定資[zī]產計價認定的特別風險。具備與完成代征稅款工作要求相適應的稅收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。
4.委托代征是指稅務機關根據《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》有利于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要求,按照雙方自愿[yuàn]、簡便征收、強化管理、依法委托的原則和有關規定,委托有關單位和人[rén]員代征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的行為。

一、稅務代征點是屬于什么單位(稅務代征點是什么意思),如何成功回復
1.活動伊始,縣局和農商銀行負責人分別致辭,對代征點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和要求。出[chū]臺目[mù]的:《辦法》明確,為加強稅收委托代征[zhēng]管理,規范委托代征行為,降低[dī]征納成本。
2.依法接受稅務機關委托、行使代征稅款權利并[bìng]承[chéng]擔《委托代征協議書》規定義務的單位或人員。政策依據:根據《稅收征[zhēng]收管理法[fǎ]》《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。與納稅人有經濟業務往來。
3.代征人為個人的,應遵紀守法,并具備與完成代征[zhēng]稅款工作要求相適應的稅收業[yè]務[wù]知識和[hé]操作[zuò]技[jì]能。景寧縣局精準把握納稅人需求,在旅游業[yè]相對發達的沙灣、東坑、大際等山區鄉鎮設立稅務代征點,為旅游服務、農產品銷售等各行業的從業自然人代開發票[piào],同時輔導民[mín]宿、農家樂等旅游相關產業的納稅人[rén]開票、申報,打[dǎ]通服務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4.值得注意的是,《辦法》規定[dìng],所稱稅[shuì]務機關,是指縣以上(含本級)稅務局。稅務機關根據委托代征[zhēng]事項和稅收管理要求確定的其[qí]他條件。

二、稅務代征點是屬于什么單位(稅務代征點是什么意思),如何做確立
1.而代[dài]征稅款人員也應當同時具備4項條件:即具備國籍,遵紀守法,無嚴重違[wéi]法行為及犯罪記錄,具有完全民事[shì]行為能力。也就[jiù]是[shì]說,代征人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:一是要求代征人應與納稅人有管理、經濟業務往來[lái]、地緣等關系。
2.二是要求代征人為單位的,應具有固定[dìng]的工[gōng]作場所、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[duó]、健[jiàn]全的財務制度、熟悉稅收法規[guī]的工作人員等便于委托代征[zhēng]的條件。稅務機關根據委托代征[zhēng]管理要求確定的其他條件。
3.下一階[jiē]段,該局將強化和農商銀行[xíng]的合作,進一步完善代征點基礎設施[shī],加強[qiǎng]代征點工[gōng]作人員涉稅業務培訓,提升代征點服務質效,以更新的服務、更高的效率助推鄉鎮全域旅游經濟發展,為鄉村振興貢獻更多稅務力量。細則》《合同法》及《發票管理辦法》的有[yǒu]關規定。
4.內部管理制度規范,財[cái]務制度健全。據悉,近兩年景寧縣鄉鎮全域旅游[yóu]經濟蓬勃發展,山區納稅人[rén]涉稅業務辦理需求快速增長。